观察丨武汉第一座大悦城正式落地光谷,规划设计方案同日公布
2018-11-01 点击:次
10月24日,大悦城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附属子公司悦谷以底价139928万元竞得东湖新技术开发区P(2018)114号与P(2018)115号地块。两宗地块打包捆绑出让,115号地块要求建设面积不少于14万㎡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且至少自持10年。
这是中粮集团进入武汉的第二个项目,115号地块相关指标符合大悦城规划,也意味着武汉第一座大悦城正式落地光谷。
▲地块标注图,点击查看大图
大悦城作为中粮集团旗下的商业地产旗舰品牌,综合实力位列国内商业地产前三位。目前大悦城已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沈阳、烟台等多个城市落地,运营商业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单个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的不少于6家。
光谷大悦城所处的位置属光谷中心城,是光谷规划发展的新中心,区域内交通路网、住宅小区、教育医疗配套、政务服务、产业园区逐渐成型,首创奥特莱斯、沃德中心等商业项目已经开业,引进了瑞安光谷创新天地、光谷绿地中心、龙湖天街、奥山光谷世纪城等多个商业项目进驻。
与龙湖、绿地相比,大悦城一向更善于营造顶层空间、打造主题IP等玩法,也更专注于年轻新兴中产客群,商业形象上更具特色。与瑞安光谷创新天地项目相比,瑞安商业采用街区形态,大悦城作为购物中心,商业布局更加紧凑,商业吸引力更容易打造。预计大悦城未来在光谷项目上的商业操作思路会成为区域商业的一个风向标。
Benoy发布光谷大悦城规划效果图
以“光”为原点塑造多元节点空间
10月24日拿地当天,光谷大悦城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建筑设计单位贝诺Benoy公开发布了项目前期规划效果图。
按Benoy规划,光谷大悦城总体量约45万平米,包含13万平米的大悦城商业,4.5万平米写字楼以及公寓街区、公园商业等功能。
设计概念以“光”为设计原点,点题光谷,强调光在行进过程中的的能量传递。
具体在方案里,设计以不同的人行流线组织方式强调多维度体验,在保证室内商业动线的流畅完整,清晰易辨的前提下,增加诸如办公楼三层落客、室外探索活动动线、多层次跨地块连接等组织方式,丰富了商业界面,增加了独特体验,产生了符合人体尺度的间隙空间,从而更好的吸引、组织并附着了年轻客群,让不同兴趣爱好的群体都有自己的共鸣点。
▲结合功能进行体量分析
购物中心一二层连续的商业界面让城市感受相对完整,商业的连续氛围也得以保证,同时也满足了上位规划对贴线率的严格要求。三四层结合功能开始形成较多退台,便于租户灵活使用。五六楼布置影院的娱乐功能,屋顶布置环形跑道,树屋酒店,儿童活动等功能。
▲特色连桥将商业及户外休闲部分进行串联,形成立体流线
150米办公塔楼及商业街区,公园商业等不同类型的商业模式,彼此协作支撑,共同丰富商业差异化体验,增加商业独特性及吸引力,共同打造“悦城”“悦街”“悦谷”“悦桥”等大悦元素空间,为武汉及华中地区贡献面向未来消费人群的城市公共商业交流空间。
中粮集团进军武汉之路颇多曲折
内环区域或有第二座大悦城
中粮集团对武汉可谓筹谋已久,早在2016年,就拟定布局武汉市场。
中粮方面曾表示:“目前大悦城以一二线核心城市为主要战略布局,而武汉作为强二线城市,在人口总量、交通、经济发展方面都有不错的表现,尤其在商业、零售和品牌进驻方面有大幅提升。”
2016年12月底,中粮集团与湖北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粮集团将整合在华中区域的全产业链与服务链资源,成立华中区域总部,结合城市更新,造城造镇,打造绿色、健康、人文的复合地产模式。
2017年7月,中粮地产与硚口区政府正式签约,着手开发武胜路地块。
2018年8月,由于大悦城项目周边日照影响较大,规划方案难以通过规划审批,中粮地产正式向湖北人信发函,解除此前与湖北人信签订的《关于收购武汉人信置业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终止项目收购。
当时有消息透露,接下来大悦城将继续在武汉市场寻找机会,也会继续关注被暂停的武胜路项目,如收购条件成熟,将再行启动相关收购接洽。
今年9月18日,中粮集团旗下的中粮地产与孔雀城携手以底价36040万元摘得武汉新洲邾城街的P(2018)085号住宅地块,楼面地价2276.55元/㎡,这是中粮地产首次在武汉招拍挂公开市场上拿地,也意味着中粮集团首次正式进军武汉。
我们以为武胜路地块再次启动的可能性已经很低,除了规划问题以外,武胜路被武广、汉正街两个传统商圈包围,恒隆广场、汉口K11两大新项目蓄势待发,新老商业对武胜路区域构成极大竞争压力。但中粮集团对汉口大悦城项目的规划应依然存在,内环区域能否诞生第二个大悦城,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链接:P(2018)11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总用地面积120655.43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92215.28平方米;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3、用地位置: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光谷三路以东。
二、土地使用强度
1、计容建筑面积:按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
2、容积率:不大于2.2;
3、建筑密度:不大于20%;
4、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
链接:P(2018)11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总用地面积105888.25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65245.31平方米;
2、规划用地性质:商务用地;
3、用地位置: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豹溪路以东。
二、土地使用强度
(一)A地块
1、规划净用地面积21525.74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4.1;
3、建筑密度:不大于60%;
4、建筑高度:80米,具体方案允许在10米以内上下浮动;
5、塔楼位置:80米塔楼2座分别位于地块西北角、东北角,60米塔楼1座位于地块南侧;
(二)B地块
1、规划净用地面积17209.77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6.4;
3、建筑密度:不大于60%;
4、建筑高度:150米,具体方案允许在10米以内上下浮动;
5、塔楼位置:150米塔楼1座位于地块西北角,60米塔楼两座分别位于地块北侧、南侧;
(三)C地块
1、规划净用地面积13700.59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3.7;
3、建筑密度:不大于60%;
4、建筑高度:60米,具体方案允许在10米以内上下浮动;
5、塔楼位置:60米塔楼2座分别位于地块西北角、南侧;
(四)D地块
1、规划净用地面积12809.21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2.0;
3、建筑密度:不大于60%;
4、建筑高度:60米,具体方案允许在10米以内上下浮动;
5、塔楼位置:60米塔楼2座分别位于地块西侧、东南角;
三、特殊要求
1、竞买人须承诺引入不少于1家(含1家)2015-2017连续3年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2、竞买人须承诺引入不少于3家(含3家)由“一行三会”所颁发金融许可证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其中,期货、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分别不少于1家(含1家))以及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3、本挂牌地块内须建设面积不少于14万㎡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须由竞得人自持经营,项目竣工验收后10年内不得对外整体或分割销售,10年期满后不得对外分割销售;该宗地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须由竞得人自持经营,项目竣工验收后10年内不得对外分割销售。
4、地块塔楼高度在天河机场标高150米(黄海高程180米)以上,需取得民航管理部门支持性意见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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